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

211 | 985 | 双一流 | 理工
江苏省 高职(专科) 省重点 公办

8511

自奋自勉、祈通中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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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

2022-06-22 20:44:43      分享至:

 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,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,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,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,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,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2016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单独招生,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。

  一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及要求

 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、往届高中(或具有同等学力)毕业生,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(艺术类专业须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,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),对退役士兵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不作要求。

  注:(1)未参加江苏省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,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;(2)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,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招办办理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报名手续,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。

  二、单独招生计划

专业代号

科类

专业名称

招生计划

备注

常规计划

退役士兵计划

1

科类一

(文、理兼招)

轮机工程技术

85

5

每生每年享受2300元的航海类专业助学金

2

航海技术

105

5

3

船舶电子电气技术

15


4

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

25



5

船舶机械工程技术

30



6

制冷与空调技术

25



7

船舶工程技术

35

5


8

船舶舾装工程技术

15



9

海洋工程技术

25



10

船舶检验

22



11

港口与航运管理

40



12

报关与国际货运

45



13

物流管理

55



14

会计

45



15

电子商务

2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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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

2022-06-22 20:44:43

 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,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,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,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,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,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2016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单独招生,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。

  一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及要求

 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、往届高中(或具有同等学力)毕业生,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(艺术类专业须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,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),对退役士兵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不作要求。

  注:(1)未参加江苏省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,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;(2)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,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招办办理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报名手续,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。

  二、单独招生计划

专业代号

科类

专业名称

招生计划

备注

常规计划

退役士兵计划

1

科类一

(文、理兼招)

轮机工程技术

85

5

每生每年享受2300元的航海类专业助学金

2

航海技术

105

5

3

船舶电子电气技术

15


4

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

25



5

船舶机械工程技术

30



6

制冷与空调技术

25



7

船舶工程技术

35

5


8

船舶舾装工程技术

15



9

海洋工程技术

25



10

船舶检验

22



11

港口与航运管理

40



12

报关与国际货运

45



13

物流管理

55



14

会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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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商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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